洗洁精,日常生活清洁用品。洁净温和、泡沫柔细、快速去污、除菌,有效彻底清洁、不残留,散发淡雅果香味,洗后洁白光亮如新。时常使用以确保居家卫生,避免病菌传染。洗洁精的主要成分是烷基磺酸钠、脂肪醇醚硫酸钠、泡沫剂、增溶剂、香精、水、色素和防腐剂等。烷基磺酸钠和脂肪醇醚硫酸钠都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是石化产品,用以去污油渍。
误区危害:
选择误区:
消费者更注重品牌:
大多数经营餐具洗涤剂的商店,都少不了“立白”、“雕牌”、“白猫”等品牌,价格每瓶3至4元之间。其他杂牌的洗洁精的数量少之又少,并不起眼。杂牌洗洁精虽然说价格低一些,利润更高,但是很多消费者只认准品牌,杂牌的洗洁精根本不受喜欢。
不注重如何使用:
在销售的餐具洗涤剂中,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总活性物、甲醛、细菌总数等指标不合格的问题,其中总活性物是决定餐具洗涤剂洗涤餐具时去污效果的重要指标。一些厂家为降低成本,减少表面活性剂的含量,导致该项指标不合格。
一般说来,总活性物越高,去污效果越好。这项指标的不合格会使餐具上的污渍不易洗净,或必须加大餐具洗涤剂用量才能达到理想的去污效果,这样势必加重消费者负担。消费者在使用一些甲醛超标的不合格餐具洗涤剂后,其中的甲醛可能会残留在餐具、瓜果上,随之带入人体,影响人体健康,细菌总数超标则可能导致易感人群(老人、儿童等)生病。
不少消费者对于应该如何选购质量好的洗洁精不是很清楚。每次购买洗涤用品的时候,只是单纯地选品牌,认为品牌的东西,应该不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认为洗洁精作为洗涤用品,应该不会给身体太多危害。在清洗餐具时,市民也不会注意使用洗涤剂时,该用多少分量,经常会使用过量。
洗洁精不宜多用:
有人认为,洗涤剂杀菌、消毒、去污力强,放得越多,洗得越干净,浸泡时间越长效果越好,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市场上出售的普通洗涤剂只能机械地消除果蔬表面的大部分农药残余,但不具备消毒、杀菌功能。
相反浸泡时间过长,细菌会随着洗涤残液进入人体。洗涤剂洗后的餐具必须用自来水漂洗两次以上,洗涤剂浓度应为0.2~0.5%,浸泡时间根据果蔬表皮的不同情况而定。草莓之类表皮不光滑,浸泡十几秒即可,用流动清水反复冲洗。
另外多种洗涤剂、消毒剂的混合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含氯的清洁剂(漂白粉、清毒液)与含酸的消毒清洁剂(洁厕灵)混用或漂白粉与含氨类清洁剂合用时会产生有毒的氯气,致使眼、鼻、咽喉受到刺激,引起炎症,导致中毒,对人体会造成致命的危害。
毒性危害:
餐具洗涤剂中常用的表面活性剂有直链烷基苯磺酸钠(简写为LAS)和直链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简写为AES)。根据对这两种表面活性剂的急性口服毒性的研究,确认LAS的LD50为0.5~2.0克/千克;AES的LD50为1.7~5.0克/千克。此毒性范围与食用盐和小苏打相当,应属无毒物质。
洗涤剂中表面活性剂的浓度一般只有15~20%,经冲水稀释后约为0.1~0.15%。如根据漂洗1次来检测洗涤液残留的表面活性剂的量来估算,每只盘子上沾有的表面活性剂仅为0.0009毫克。若以每人每天需使用20只盘子计,则每天每人摄取量为0.018毫克;如漂洗两次或用自来水冲洗,则摄取量更微不足道。据相关研究,每人每天摄取表面活性剂的量在0.3~3毫克是安全线。那么,用餐具洗涤剂洗餐具后,餐具上残留的量远低于此线,因此,可以认定是绝对安全的,消费者可放心使用。
同时,中国餐具洗涤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9985-2000),要求砷含量0.05毫克/公斤,重金属(以铅计)1毫克/公斤,甲醇1毫克/公斤,荧光增白剂不得检出等,这为餐具洗涤剂中的其它可能造成危害的组分制定了最高限量。如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餐具洗涤剂应该是可以正常使用而无害的。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洗洁精中是不能添加甲醛的,然而,一些小厂家因为原料、生产过程、卫生条件等等达不到要求,只得使用甲醛作为防腐剂以保证洗洁精不变质。因此造成甲醛超标原因主要是两种:一是企业对原料的质量把关不够,二是某些不法企业为了追求洗涤效果,违规添加了甲醛。除了甲醛,因为促进水相物质和有机相物质溶解,甲醇也会被添加其中。
大众质疑:
吉林电视台曾做过一个调查研究,发现市场上9种洗洁精,洗过餐具后,自来水冲洗12遍,还能检测出平均0.03%残留。
由于人们每天都在用洗洁精,而且平均每天冲洗餐具根本没有12遍,且每天吃饭、喝汤就把这些残留物带到体内,随着残留物的积累,长时间后很有可能出现严重问题。
鉴于对有关化学物质大都只有短期和单一化合物的研究,虽然结果证实各化合物单纯作用的无毒性,无法排除交叉、长期作用致病的可能。而且食品中的添加剂也是这一问题存在的另一背景。同时,在中国,各种标准的执行程度一直受到怀疑,这使得人们对于洗洁精的疑虑更为严重。
所以,对于洗洁精的质疑,一直广泛存在着,并导致一些人对其抵制,甚至有相关企业利用洗洁精的毒害问题进行产品宣传,在某种程度上,这加剧了大众对洗洁精的担忧。